訴訟時效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期間,因發生法定事由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,訴訟依法暫時停止進行,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繼續進行的情況,又稱為時效的暫停。
400-650-9250 010-61625599
法治教育網 版權所有 京ICP備10009261-4號 京公網安備11011602000571